同志,于 年 月 日进入本单位,原身份为 。现因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单位研究决定自 年 月 日起与 同志终止劳动合同。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回 执
本人已收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书》,同意自 年 月 日始终止与 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
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上联由办公室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后填写,盖章后生效;
2、回执由离职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并与离职人员档案一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