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的范本实例怎么写(2022年再审申请书范文)
2023-01-05880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五,男,2008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育才街66号。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四,男,1962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长安区。
原审被告:张三,男,1983年2月9日出生,汉族,现羁押于石家庄市新乐市看守所。
原审被告:王,男,1987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赞皇县许亭乡北潘村小河东街12区18号。
原审被告:何,男,1989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南街14号1-1-403。
再审申请人王五与被申请人李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7日做出的(2020)冀01民终5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一)、(二)、(三)、(六)项之规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一、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冀01民终5000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确认张三不能取得冀A车辆的所有权;
3、依法确认原审被告张三和被申请人李四之间关于 汽车质押的民事行为无效;
4、因本案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具体理由如下:
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后,再审申请人收到了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冀0105刑初1011号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原审被告张三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六个月,现该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张三构成诈骗罪有两类事实,一类是没有购买能力以支付首付款的方式骗取豪车,一类是没有偿债能力而骗取借款。本案中涉及的车辆就是张三以支付首付款方式向再审申请人骗取的豪车之一,该行为已经被刑事判决书认定为犯罪行为,是犯罪行为也是无效民事行为,该生效刑事判决作为新证据足以推翻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冀01民终5000号民事判决书关于张三向再审申请人购车为合法行为的认定。张三占有涉案车辆是非法的,其与被申请人之间关于涉案车辆进行质押的民事行为也无效,被申请人李四不能取得质权。该刑事判决书作为新证据足以推翻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冀01民终5000号民事判决书,应当以此为依据再审本案。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具体理由如下:
认定被申请人李四善意取得涉诉车辆质押权缺乏证据证明。
(1)张三非法占有涉案车辆,权出质,李四不能取得质权。
质权取得的条件之一是出质人对合法占有的质物进行出质,本案中,涉案车辆是张三以诈骗的犯罪手段骗取再审申请人取得的,该行为已经被生效的刑事判决书确认为犯罪行为,涉案车辆属于赃物。张三不是合法占有涉案车辆,对非法占有的质物进行出质的行为无效,李四不能取得质权。
(2)张三与李四进行质押的手续错漏百出,李四明知而接受车辆质押,不能认定其为善意,不构成善意取得。
涉案车辆登记在再审申请人名下,为再审申请人所有,在董没有支付全部车款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再审申请人与董签订的《汽车转让协议》中明确了所有权保留条款,还有对车辆不得设定抵押等权利限制条款,依据该协议即可知道张三对涉案车辆没有取得所有权,存在不能设定抵押等权利限制,在张三将涉案车辆交由李四进行质押时,李四依据张三提供的《汽车转让协议》和付款情况即可知道张三没有取得所有权,不能提供车辆所有权证,不能将车辆抵押担保等,但李四仍然接收涉案车辆进行质押,不能认定李四是善意的,其与张三存在恶意串通。
张三进行车辆质押时提供伪造的不是再审申请人签字的《声明》,其内容是将车辆再次抵押给李四,但是进行质押,而不是抵押,该内容与实际行为不符,与《汽车转让协议》中关于不得将车辆抵押的约定相违背,李四对此明知而仍接受不能认定其为善意。
张三提供的不是再审申请人签字的伪造的《转质授权书》,内容是将车辆转质押给李四,但再审申请人和张三之间并不存在质押,也就不存在转质押,此《转质授权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李四对此明知而仍接受,不能认定其为善意。
(3)被申请人李四明知张三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在原巨额借款尚未偿还的情况下,对张三豪车来源不予质疑并接受质押,不能认定李四是善意的。
张三没有偿还能力,已经负债累累,所欠李四巨额借款不能偿还,李四对此是明知的,如果张三有能力购买豪车,就不会不还借款甚至再次借款,如果有能力购买豪车,就不会以豪车质押借款,在此非正常情况下,李四仍接受张三提供的豪车质押,不能认定李四是善意的。
被申请人李四接受严重欠缺偿债能力的张三提供的手续错漏百出的豪车做质押,不能认定张三是善意,双方存在恶意串通,并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申请事由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具体理由如下:
认定李四善意取得质押权的主要证据,即原审被告张三质押时所提供的《声明》和《转质押授权书》是张三伪造的,不是再审申请人出具的。
4、申请事由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具体理由如下:
(1) 车辆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特殊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车辆登记在再审申请人名下,作为质权人的李四误信出质人张三有处分权缺乏合理根据。
(2)涉案车辆为张三犯罪所得,属于赃物,以赃物进行质押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善意取得制度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如果原审被告张三取得所有权就有权出质,出质行为就是有效的,被请人李四就能取得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原判决既认定原审被告张三取得涉诉车辆所有权,又认定被申请人李四善意取得质押权,自相矛盾,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现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了原审被告张三购车行为构成犯罪,张三没有取得车辆所有权,是非法占有涉案车辆,无权出质。李四在车辆登记在再审申请人名下,车辆权属极易辨明,出质人张三偿债能力严重不足,车辆质押手续存在诸多漏洞,能够轻易识别的情况下仍接收涉案车辆质押,不构成善意取得。应当撤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冀01民终5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确认原审被告张三和被申请人李四之间关于汽车质押的民事行为无效。
此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自己有注册地址) 2、银行(市场费用每年500到2000不等) 找银行开立公司的基本对公账户。目前需要到公司注册地址拍照,核验场地,具体可以到你选择的银行了解。 …
一、无牌上路行驶怎么处罚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无牌车上路属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会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无牌车辆的 行政处罚 不服的,可以到上一级的交通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到 法院 起诉。 驾驶无牌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将按以下的责任认定: 1、车辆在买卖过程中,因未过户而导致在车辆管理所不能办理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 …
二、保险理赔有哪些理赔程序. 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 …
注册公司的流程和费用因地区和公司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一般的流程和费用供参考: 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 (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租房:去 …
四、最新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2021) 一、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划分的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相关现场、车辆损失照片。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
二、 公司注册 费要花多少钱. 1、工商局工商名称核准,40元. 2、公司办公室房租6个月,6000元. 3、 租房合同 打印费5份15元, 房产证 复印件5张2.5元. 4、租房的 印花税 12元. 5、下载 公司章程 的上网费2元,公司章程打印费15元. 6、刻法人私章20元. 7、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公司费用根据注册难易程序,费用有所差异,费用一般在1000到3000 元不等。个人公司注册的流程 1、核名 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们要先把自己的公司名字上报工商局进行名字 …
对于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提出的“应赔尽赔”,有时候与消费者所理解的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使得消费者产生了“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感觉。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一些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