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街小巷都出现了
很多宣传“扫黑除恶”的标语
但什么是黑恶犯罪你知道吗?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
什么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大家不要以为黑恶犯罪离我们很遥远
其实黑恶势力就在我们身边
一旦出现类似以下案例的情况
大家就要警惕了
不要把自己卷进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一:不满卖地,组织煽动村民闹事触犯刑律
2013年,南海区陈某甲以其所在村委会不合理卖地,卖地协议中村民签名被冒签等为由煽动村民,纠集数人到村委会向村干部讨说法。陈某甲带领村民涌入并堵塞村委会门口、占据村委办公场所、质询工作人员。民警到场劝阻,陈某甲等人仍不离去,导致村委会无法正常办公,造成众多前往村委会办事的村民受阻。
过后一段时间,陈某甲又组织数十人聚集在村口,拉起自制的横幅标语,挑动村民情绪。派出所民警梁某驾驶一辆警车前来现场了解情况。陈某甲用手机面贴面地对民警进行拍摄,要求警车立即离开现场,民警只好用手挡开其手机。陈某甲污蔑民警抢手机并打电话报警。民警为避免矛盾激化欲驾车离开,陈某甲即借机以民警抢手机和撞人为由起哄闹事,引来路人围观,并挡住警车车头不让离开,招致围堵群众越聚越多,影响该村口的交通秩序约1小时。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是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陈某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