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 车保管站租给乙方经营管理,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停车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 租赁时间自20 年 月 日至2023年1月15日结束,期限为 年。
- 甲、乙双方约定该保管站租赁费用、场地使用费为每个月:
元,大写: 元,租赁费用按月支付。
- 乙方负责进场车辆的看护、管理、防盗工作,如有看管不当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依照甲方每辆车 元收费,执行停车票由甲方提供。如有任何部门和任何人干议场地和收费的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 在租赁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租金,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继续签约,如有任何一方造成不能正常营业和违约,违约金为10万元。
- 如因保管站无车辆停放收不了人工费,乙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如因政府下达通知改造,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双方通知后合同自动作废。
-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