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按照一般的概念分为在职工非因工死亡,包括了意外伤害死亡,因病死亡等情形,对于不属于在职职工或是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要根据意外伤害死亡的主体进行补偿,对于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属于非因工死亡或是病亡的,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执行。
对于非因工死亡的原因有很多,死亡的性质也不完全一样,所依据的政策规定也是不完全一样的,比如车祸死亡,因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死亡,比如自杀、因病死亡等,其规定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车祸死亡的,如果属于肇事方负全责的,死亡赔偿金就要按照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和当地车辆第三责任险的标准进行赔偿。
如果是自杀或是因病死亡,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这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并不是所有人非因工死亡都会有赔偿。但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是缴纳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待遇以后死亡的,一次性补助丧葬补助金为800元。但前提条件是指领取养老金之后死亡的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期间死亡的人员,这是不享受丧葬补助金的。
对于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从2021年9月1日起,全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即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执行。
按照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的规定,2022年在陕西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陕西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发,2021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13元,月均3392.75元,2022年在陕西省非因工死亡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6785.5元。
2022年在陕西省非因工死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也就是可以获得10178.25元;缴费年限10年以下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可以获得20356.5元;缴费年限15年发放月数为9个月,可以获得30534.75元;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最高发放月数为24个月,可以获得81246元。
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计发月数和在职职工是一样的,但是每领取一年养老金要扣减一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比如缴费年限只有15年的人退休后,在70岁死亡的,如果是女职工按照规定可以享受9个月的发放月数,但领取了20年的养老金,应该扣除20个月,基本上就一分钱也无法领取,但最低保低数是9个月,所以家属仍然可以领取9个月,即30534.75元的一次性抚恤金。
如果是男性退休人员,缴费30年以上,按照规定最高为24个月,如果同样是在70岁死亡,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是10年,扣除10个月以后还可以领取12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共计40713元;如果活到了80岁,领取养老金年限为20年,那么最高只能领取9个月,即30534.75元的一次性抚恤金。
综上所述,2022年在陕西省非因工死亡,如果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为陕西省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6785.5元;一次性抚恤金在职职工最低可以获得10178.25元,最高可以获得81246元;退休人员最低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30534.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