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法律知识是需要律师学习得来的。新的法律颁布了,律师就要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为了法律实务的需要,在法律实务中不断摸索法律服务技能。
人的记忆是有限的,律师需要经常温习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防止遗忘。通过温习法律知识也可以提高理解能力与执业技能。再通过法律实务的操作,再次对于法律知识与执业技能的提高。
律师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执业技能、不断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就会形成了良性循环。
律师的学习要有计划性,就是为了防止遗忘,可以规划半年或者一年一次系统学习一遍;也要有临时性,针对目前接手的案件,再临时学习一遍,对办理案件会有更好的效果。
办案技巧是需要有足够的案件来历练及善于不断的思考与总结。
做律师的最忌讳的是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技能的遗忘。如果律师长期不从事某一类法律实务,很可能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技能就会遗忘。如果再想拾掇起来就非常难了。所以有的律师为了不将已经掌握了的法律知识与执业技能遗忘,就在一段时间内有意地办理一件某一类长时间没有办理的类型案件。
律师要想有竞争力,就要处理好法律知识、法律服务技能、法律实务之间的关系;并且能够保证广泛的服务领域。这些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非常难的。只有自己日常付出默默的辛勤劳作才会有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