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是个利益博弈非常明显的市场,利益的诱惑往往导致公司最高领导者以身试法,而操纵股价往往涉及突破了较为严重的违法边界。
百亿新能源巨头爆雷 董事长被刑拘
2021年1月17日下午,赢合科技发布董事长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CEO王维东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其个人涉嫌违法的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方面是提前业绩预喜,另一方面是股价滞后重挫,持有的投资者或机构都蒙了!
什么是操纵股价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
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
《证券法》第77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具体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因股价被操纵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向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责任。
历史上操纵股价的董事长受到了哪些处罚
如果从历史角度来看,实际上近些年来,操纵股价的董事长也是较为明显的。由于以往老证券法处罚方面相对较轻,因此处罚的力度与对应不足。
比如比较突出的一个案例:2019年11月25日,证监会官网更新的一则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书对时任金利华电(300069.SZ)董事长赵坚及前董秘、财务总监楼金萍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配资中介朱攀峰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书显示,涉案三人在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以拉抬金利华电股价获利或者维持金利华电价格为目的,控制利用112个证券账户,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影响金利华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三人控制的账号组持股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的交易日共325天,最高持股占比高达22.67%。这是一起典型的股价操纵行为,但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因为是老证券法期间的违法对应处罚。
从证监会网站来看,赵坚的行为并未取得收益,决定书显示,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赵坚、楼金萍、朱攀峰控制账户组交易金利华共计亏损157,433,903.71元。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其它涉嫌董事长操纵股价的情况如中恒电气(002364)2020年8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其董事长、董事朱国锭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如果说处罚相对较明显的是2020年9月的凯瑞德(002072),当时,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多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48岁的时任凯瑞德实控人、董事长吴联模,通过控制多个账户,释放彩票、基金、互联网金融等利好拉抬股价,大举获利,他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5.13亿元,同时被处罚终身市场禁入。
今后的董事长操纵股价的处罚将适用新《证券法》及刑法修正案
我们知道,新《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1日实施了,其中对操纵股价的处罚有大幅度的加强及严格处罚条款。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于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更是严格与力度加强。
两个法律法规的对应,对于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可能将形成较为力度的处罚。
比如《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进行了修改。将本罪具体情形中的“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表述上提至条文第一款的罪状描述中,并增设了三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情形。增设的这三类情形是司法解释对本罪“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兜底条款具体解释中的三类行为特征。
对于操纵市场: 借鉴新证券法规定,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的操纵情形,进一步明确对“ 幌骗交易操纵”、 “蛊惑交易操纵”、“ 抢帽子操纵”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修正后的刑法在3月开始施行后,将更加加大资本市场上的违规行为的违规成本,尤其是一些有想法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
因此,董事长操纵股价的认定时间非常关键,如果是去年3月以来的情况,将依据新证券法与刑法进行加大处罚力度的情况,比如上述凯瑞德的情况,但如果在今年3月后,刑法可能并用证券法,可能还要严格,力度更大!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企业的最高领导者,如何在利益面前不违规违法是非常重要的,否则,有些严重的违法行业,不仅使自己信誉扫地,受到较大处罚,同时,有时也可能将企业带入深渊!(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