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2.负责对瓜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平安创建,协调处理瓜州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3.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4.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5.负责对辖区铁路护路队及巡查大队的管理和教育;指导辖区做好对铁路沿线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协调处置涉路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
6.组织协调对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8.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瓜州县委政法委属行政单位,共产党机关,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数19人;下设办公室、执法督导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股、维护稳定工作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股。2020年末本单位共有一般预算财政全额拨款开支人员19人。其中,在职职工19人,退休人员2人。
三、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2020年度,县委政法委决算收入合计4989792.87元,同比增加44574.05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在职职工基本工资都做了增资调整,2、我委公务员职级并行晋升中,职级工资与车补都有增加。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5692.87元,占决算收入的99%,同比增加483579.52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在职职工基本工资都做了增资调整,2、我委公务员职级并行晋升中,职级工资与车补都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65692.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100元,占1%。
2020年总支出5093257.75元,其中,财政拨款5093257.75元,当年结转215452元,占总收入100%,其中基本支出3968807.75元,占总支出78%,项目支出1124450元,占总支出2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28961.93元,占总支出的88%,同比增加629209.14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在职职工基本工资都做了增资调整;(2)我委公务员职级并行晋升中,职级工资与车补都有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719343.32元,占总支出的60%,同比增加681676.97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在职职工基本工资都做了增资调整;(2)我委公务员职级并行晋升中,职级工资与车补都有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49464.43元,占总支出的28%,同比增长21229.14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我委公务员职级并行晋升中,职级工资与车补都有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12842元,占预算29900的42%;较上年减少400元,下降3%。主要是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预算0万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组团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842元,占预算29900元的42%。较上年减少400元,下降3%,全年公务接待28批次,130人。主要是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预算0万元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预算0万元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9464.43元,较上年增加21229.14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我委公务员职级并行晋升中,车补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元;拥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
4.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共组织对2020年度瓜州县群防群治资金项目、2020年度瓜州县维稳资金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4450元。项目经费可有力保障瓜州县平安建设示范点建设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队伍建设等统筹推进,为全区营造安定的政治环境、有序的治安环境、规范的经济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良好的生活环境。社会效益明显。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委6个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是:(1)2020年度瓜州县群防群治资金项目综合得分为99分;(2)2020年度瓜州县维稳资金项目综合得分为99分;(3)信息员经费项目综合得分为99分;(4)2020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5)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6)政法工作经费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这一主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瓜州、法治瓜州、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显著。顺利通过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专项督导检查,迎接了中央政法委联系点建设调研,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文博会维稳安保任务。我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共建共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七个一”法治宣传阵地品牌等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在瓜州镇、西湖镇新建2个政法建设示范点,并先后在中央、省、市相关检查、调研中得到了充分肯定。有力保障了我区平安建设示范点建设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队伍建设等统筹推进,为全区营造安定的政治环境、有序的治安环境、规范的经济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良好的生活环境,社会效益明显。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