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二、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良影响。
三、限制条件:不属于不得假释的情形。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