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相关政策。据新闻联播报道,会议确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增值税和房产税,会议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规模化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
此前,“公对公”出租住房房产税的税率是12%。业内认为,新政有效缓解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并同步刺激了租赁市场的活力,有利于盘活市场上闲置的房源,增加租赁市场上房源的供应。
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减税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商户出租住房按1.5%的标准缴纳增值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则是按照5%的税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可以看出,此前增值税的减征对象主要是个人,惠及企业的相关规定比较少。
“近两年,随着市场和政策的改革变化,尤其是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机制下,机构性房源明显增加,即企业提供的租赁房源数量也在增加。”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如此认为。在严跃进看来,此次政策的改革针对租赁企业给予了税费减免,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政策能够降低相关企业交税的成本,进而更好地做好租赁业务。
自2021年以来,有关房产税的内容就频频登上热搜。不过,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的房产税内容仍是针对于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与个人持有的、自住的房产并无相关联系。易居研究院发布的资料显示,在2008年,相关政策明确,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不过,此次政策规定,企事业单位除了向个人出租住房之外,向规模化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房产税也将减至4%。此前,如果企业将空置的房源转租给其他企业,房产税的税率则是12%。“此次政策规定,‘公对公’的房屋托管或者出租行为,房产税可以得到很大的减免。类似的减税政策能够调动各类实体企业主动提供房源。”严跃进如此认为。
按照上述标准来进行计算,持有空置房源的企业在向其他企业出租房源时,缴纳的成本则更低。除了上述内容之外,会议还确定了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利好租赁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1年以来,我国多次提出要发展租赁市场,保障租赁住房。例如,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便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的负担。
同时,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要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可以看出,当前,租赁住房的发展越来越被看重。
在严跃进看来,新政实施之后,长租公寓企业面临的税负压力也将减少,其经营方向也会更加明确。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同样表示:“减轻企业的税负可以提升企业参与租赁市场的积极性。住房租赁行业的盈利空间较窄,而降税可以缓解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压力,提升企业的盈利空间。”
此外,黄卉认为,相关的减税政策可以有利于市场盘活闲置房源,缓解职住平衡的相关矛盾。贝壳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一线及新一线城市仍然是毕业青年首选的就业城市,但是这些城市租房压力也同样较高。
按照毕业生的相关薪酬来计算,一线城市的房租收入比约为39.23%,新一线城市的房租收入比则也达到了24.09%。在此背景之下,为企业出租住房减轻税负则可以有效增加租赁市场的活力,也可以有效满足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