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迁入手续:
(1)准备好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迁出手续
(1)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
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跨省迁户口要本人去吗?
可以由他人代办。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
三、跨省迁户口怎么迁?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迁户口所需资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