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1、到公证处领取介绍信(有条件的公证处会提供电子版介绍信,大部分的公证处需要到现场领取);
2、持身份证、户口本及介绍信到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3、回到公证处,凭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等其他材料办理无刑事犯罪记录公证。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果当事人已在境外的,则另需提供护照复印件(照片页及有效签证页)或绿卡复印件或移民证明等;
4、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请先到公证处领取开具“未受刑事处分证明”的表格,送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开具相关证明,再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5、在中国临时居住的外国人需办理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6、加贴照片:目前公证书用于哥伦比亚国家需加贴个人2寸彩色照片。
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可以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如果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结合各地政策调整,不同地区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