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房屋卖与乙方,现甲乙双方就上述买卖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等相关内容
1、房屋位置: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共有情况:共有
4、产权人姓名:
二、房屋、价款、交付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支付方式:在本合同上签字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 元整(小写 元)。,剩余 元于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时,再行支付。
2、该房屋于甲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后交付乙方。
三、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产权等合法、权属清楚,无争议。
四、1、该房屋落户甲方名下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该房屋落户乙方名下产生的相关税费,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 办理房屋更名时,甲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更名手续。不得无顾拖延。
-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相关的回迁合同、电卡、水卡、钥匙、物业费票
据等一并交付乙方,所有票据更名给乙方。
- 甲方应保证该处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及其它债权债务纠纷。
- 如甲方未按约定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该合同,乙方返还甲方房屋的同
时,甲方应将全额购房款及涉及房屋装修费用返还乙方,同时赔偿乙方伍万元违约赔偿金。
-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绥滨县人民法院给予解决。
甲方: 手机号码:
乙方: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