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不愿意和官司扯上关系
因为在大部分人眼里:
官司 = 麻烦 = 违法 = 刑罚
但是!
3分钟看完以下流程
打官司 ≠ 麻烦!
首先,案件要符合起诉条件:
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受理范围
符合以上条件可以进行起诉
一审
(一)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并记住以下事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立案审查
起诉内容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你7天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反之则驳回起诉。
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起诉受理后
法院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15天内进行答辩。
(四)排期开庭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天进行公告。
(五)开庭审理
(六)宣判
1、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2、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当事人若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在15天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