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历新年的临近,刑事案件的犯罪率也在增加,按照每年年底的犯罪案发类型分析。其中,抢劫罪与抢夺罪的案发量是位列每年年底刑事案件的前列。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双抢”。虽然在刑事案件中,抢劫罪和抢夺罪并非是最严重的刑事犯罪,但上述两种犯罪确实危害群体和危害性比较广泛的,这也是国家和司法机关为什么要着重打击的原因。
今天笔者给朋友们讲述一下“抢劫罪”和“抢夺罪”的法律规定,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
什么是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什么是抢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那么两者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首先,客观行为的表现不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其次,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侵犯的是双重客体。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果在实施抢夺犯罪的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即为了抢夺财物,实施了暴力或暴力相威胁,那么就直接转化成立抢劫罪,而不是抢夺罪。
第三,犯罪后果不同。抢劫罪对抢劫的他人财物没有金额的要求,而抢夺罪则要求抢夺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才可以构成犯罪。
综上,无论从上面的区别来看,还是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上述“双抢”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打击中的重点对象。希望上述内容对朋友们有所帮助,共同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