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Xing侵害,大部分人第一反应受害者可能为女性。然而,现实生活中,男子被性侵的案例也并非鲜有,只不过因为他们是男性受害者,羞于启齿,很难站出来讲述所受遭遇。
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个奇葩案例。三名均为40多岁的中年妇女去洗浴会所洗澡,洗完澡后在包间里她们要求一名19岁的男服务生杨某为他们倒茶点烟,中途三女子递给杨某一瓶事先准备好的一瓶饮料。杨某喝了之后,三女子趁机在他身上乱摸,还将他的衣服脱光,之后三女子轮流“作业”长达两小时之久,由于杨某劳累兴奋过度,突然休克,这可吓坏了三个女子,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抢救,后来医生抢救脱险,虽然命是保住了,但是由此丧失性功能,那么三个女子构成强奸罪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自主权,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妇女,因此,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而在本案中三妇女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为共同犯罪,那为什么是强制猥亵罪呢?
根据刑法第27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的其他方法强制猥渎他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罪名,以前叫做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根本不包括大老爷们,但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将该罪名修改为强制猥亵罪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也就是说强制猥亵的对象不限性别,男人的性自由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对男性强制猥亵也同样构成犯罪。另外三女子的行为导致杨某性功能丧失,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她们还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三女子同时涉嫌猥亵罪和故意伤人罪。
受传统固有观念影响,大部分人认为男孩很少会被性侵,导致男孩家长乃至社会对男童性侵害不是足够关注和警惕。
2020年1月6日,英国曼切斯特皇家法庭对史上最多起强奸性侵案犯罪嫌疑人雷哈德·辛那加,判处无期徒刑。警方追查到他的犯案记录有159起之多,而警方未能追查到的受害人,还多达70人!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的侵害对象多为年轻男孩。
早在2012年,香港地区的护苗基金会发布了一项对18岁以下孩子遭受性侵犯的调查显示:男孩的总体受性侵犯数量大于女孩。
2013年,湖北一7岁男童遭老师性侵半年,患上性病;2016年,辽宁沈阳一男教师半年内多次猥亵三名男生。在性侵面前,没有男女之分,只要是受害者,同样需要关怀和发声,我们都要为其讨回公道。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对身边遭到性骚扰、性伤害的男性给予关怀和帮助,而不是去戏谑调侃,被性侵永远不是受害者的错。希望每个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在侵害不幸发生时,及时报警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