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发生了一个很大变化,由原来的先批后征变为现在的先征后批,那么现在的先征后批涉及哪些程序呢?
第一,发布拟征地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
需要征收土地,应当发布拟征地公告并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公告,拟征地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二,进行土地现状调查、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对被征收范围内征收行为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点以及解决风险的措施,综合评定可否进行征收。
第三,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方案拟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在此期间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的可以提出意见。如果多数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或反馈。
第四,进行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产权证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第五步:补偿费用足额到位。根据新的土地管理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第六,签订协议,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第七,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方可提出土地征收申请。
第八,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签订协议的按照协议履行,没有签订协议依法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书。
以上是关于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