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出社会打工,在职场上或多或少都会碰到一些不讲道理的公司,比如领导答应的承诺没兑现,又或者是毫无理由地拖欠工资等等。
没办法,社会现状就是如此,很多劳动者由于不懂法,加上确实迫切需要一份工作养家糊口,所以在面对公司的欺压时,即便知道这件事不对,也只能忍气吞声,咬牙完成任务。
还是那句老话,在职场上如果你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真的很吃亏。
举个例子
就比如一个30出头的年轻人,在一家企业单位做了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被叫去约谈,领导表示经过慎重考虑,公司不打算与他续签第二份劳动合同了,希望他在合同到期前完成工作交接,期满当天离开。
因为不懂法,年轻人也没有多问,以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确实有权利单方面决定是否继续用他,便傻乎乎地进行工作交接,最后拿着一张离职证明走了。
但懂法的人都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公司单方面不想要和员工续签的话,这种情况是需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的。
只可惜这个年轻人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一条法律规定,白白损失了一笔补偿金。
你不得不承认,出来打工如果不懂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那当你碰到黑心的企业单位时,从入职开始就会被对方给算计着。
所以今天继续来给大家科普一些《劳动合同法》的小知识,希望能在关键的时刻派上哪怕一丁点作用都行。
职场现状
今年的整个职场情况大家都是知道的,各大互联网公司都在裁员,而且裁员的速度那叫一个快准狠,可能你上一秒还在做下个季度的工作规划,下一秒就被叫去谈话,当天直接让你收东西走人。
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有合法的裁员理由,那公司裁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跟据员工的工龄以及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来计算,支付一定的金额。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老李是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8年,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5000元,其中包含了加班费、绩效奖金、年终奖等等。
后来受到疫情影响,公司整体收益不好需要裁员,老李不幸成为了被裁的一员,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此时就需要支付他8个月的工资,也就是12万元。
正常情况下,被裁的员工工龄越久,那公司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就越多,所以你可以简单理解为,即便是要裁员,也会朝那批刚入职不久,工资不高的新人。
裁员套路
当然,公司也不会很直白地就说,你被裁了,但我们是一个正规且守法的公司,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拿到多少经济补偿。
毕竟人事、行政的工作就是帮公司节省成本,如果能够一分钱都不花就达到裁员的目的,谁不愿意呢?
结合节省成本的目的考量,很多公司都会使用一种套路,就说经过公司高层商量一直认为,你的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该岗位,所以现在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几条的规定,将你辞退。
而当你试图去争取相应补偿的时候,对方则会两手一摊说,因为你被辞退的原因是“不足以胜任工作”,公司是以无过失性辞退为由,所以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很多人听有这么条规定,当下就觉得没戏了,只好摸鼻子骂骂咧咧地走人。
如何应对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如果你仔细去看《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就会发现,确实可以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公司得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工作调整。
如果没有这个前置动作,那不好意思,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就是违法,这种情况下是要支付赔偿金的,也就是双倍的经济补偿。
以前面的工作了将近8年,平均薪资有15000元的老李为例,违法辞退可就不是支付12万经济补偿那么简单了,而是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也就是24万!
退一万步来说,假设公司真的有对员工进行转岗或培训,然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公司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简单来说就是,虽然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足胜任条件,但公司要辞退别人,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只是补偿多或少罢了。
写在最后
不过正常情况下,有多少打工人会明白关于《劳动合同法》这里面的诸多规定呢?
这也是很多人在面对不公平对待时会吃亏的员工,因为不懂法。
但其实,我们根本无需读完所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只需要记住其中里面几条对我们有利的就行。就比如碰到被企业单位以“能力不足以胜任工作”为由辞退这件事,只要我们记住《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46条规定,不就搞定了吗?
可能要看完一整本法律条款很难,但只看其中几条应该还是有时间的对吧。
因为文章篇幅优先,今天就说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什么观点想表达,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大伙一起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