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问答之
11.申请再审的时间多长?
答:申请再审的时间为6个月,但该6个月的起算时间有两种:
一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二是,存在如下四种情形的,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注意,上述6个月的时间是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的。超过该时间申请再审,法院有可能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2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