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维护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山东公司合同审批执行细则》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管理职责
1.1 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总经办),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1.2 合同涉及的业务部门为合同的具体承办部门,具体人员为经办人,要按照规定负责合同报批、订立、履行、付款及终止等工作。
2 合同的报批、报备
报批类、报备类合同按照山东公司2013年8月19日下发的《关于各所属公司需报批、报备事项规定》进行区分,报批类合同必须报山东公司审批,报备类合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3 合同的签订
3.1合同签订的原则
3.1.1 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证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的合法性。
3.1.2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发生的常见合同,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文本。
3.1.3国家或行业对其办法的示范文本使用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3.1.4合同必须由合同相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应加盖合同专用章。
3.1.5 承办部室必须保证合同相对人资质的真实性,如有需要,经办人需提供合同相对人资质材料。
3.1.6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订立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日期,否则即为事后合同。
3.1.7土地合同、供气合同、施工类合同签订流程,按照山东公司下发的《关于合同内容注意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
3.2 报批类合同的签订程序
3.2.1 经办人上报合同签订的请示,填写《请示上报审批单》、《公章使用审批单》,报部门主任、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涉及付款的)、总经理审批。
3.2.2 经办人将《请示上报审批单》、合同文本及所需附件交予合同管理人员,报山东公司审批;
3.2.3 山东公司批复后,经办人填写《合同章使用审批单》,进行合同签约。
3.3 报备类合同订立程序
经办人填写《合同签约会签表》、《合同章使用审批单》,进行合同签约
4 合同的履行
经办人应当全面跟踪合同履行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合同履约。
5 合同的付款
经办人要将合同文本(原件或复印件)作为付款依据,交予财务存档。
6 合同资料的存档
6.1 经办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将《合同签约会签表》、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附件等,交予合同管理人员存档。
6.2 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与合同有关的凭证或资料,经办人要交予合同管理人员存档。
6.3 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部室要对合同信息严格保密。
7 责任考核
7.1 承办部室必须核实合同相对人资质信息,为此给国家或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办部室承担。
7.2 不得出现事后合同,如出现事后合同,视情节轻重,对经办人和承办部室进行罚款。
7.3 凡违反本办法,需要报批的合同未报山东公司审批直接签订的,根据山东公司处理结果,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8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自**年**月**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总经办)。